当前位置:文章详情
密松水电站事件说明中国公共外交有缺失
时间:2014-07-11 来源:
     我们的海外投资越来越多,截至到2012年底是2.3万亿美元。海外人次也在逐年上涨。一位外交部驻外领事馆负责领事保护的官员说,一个外交部的驻外人员要承担18万中国人海外军民海外领事保护的工作。他认为这个责任外交部实在担不过来,24小时工作都不可能做得过来,所以我们必须自己做一点事。另外不得不说,我们的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缺少行动规范,而且自我保护意识很不足,这也是面临的一个问题。
  
  中国是大政府,大政府要做的主要是为中国企业、中国人民走出去保驾护航。我们做了很多事情,但是似乎还不够。我们必须构建自身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
  
  首先是风险预警机制。外交部有出国特别提醒和微信推送的东西,我们可能有感受。另外还有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是为公民出国提供一些信息指引的。另外商务部还有专门的一种风险通报。在2014年商务部和外交部、发改委专门印发了一本《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这里面包括了对外投资的各个风险环节,包括教育培训、风险防范这些内勤。把企业定为境外安全首要的责任人,就是说政府是想管你,是想为你服务,但是说句实在话,还是靠自己多一点。企业不得不去做一些海外的公关工作,也在于这儿,不能出了问题再解决。当然,现在中国的很多问题是倒逼机制,但是这块确实已经到了不得不做的状态。
  
  其次还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们国家有一个专门的投保政治风险的公司,叫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2001年由财政部驻资成立的公司。尽管这个公司年年亏本,但是还是很鼓励企业去投保险。但是很多企业并不在这个公司投保。利比亚事件发生之后,他们都是先于商业赔付的,直接政府赔付出的。就这样,他们年年是在负债运作。当然,因为是政府投资,负债也得做。由此,可以看出现在的风险到底有多高。
  
  在法律保障机制里面,我们有完善的法律保障框架,比如说有多边投资机构担保下的政治风险保险机制、ZTO协定框架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ICSID公约框架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现在比较推崇的双边投资协定。
  
  然后是资金保障机制。做海外利益保险得有钱。2001年对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发布了一个《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有个备用金。2008年有一个《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有一个企业的备用金。外交部2005年有个领事保护的专项经费。这是我们现有的国家对于海外利益保护的资金机制。
  
  除此之外,我们国家还有很多应急协调的机制,比如说领事保护、领事磋商和应急协商,这个也很重要。总的来讲,我国现在对海外利益的保护机制基本上是处于政府保护的阶段,呈现政府主导、外交保护、领事保护优先的特点。但是当中国公司真正走到海外投资这个阶段,而不是说海外对外贸易的阶段,它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案例——密松水电站。
  
  我们和缅甸修建密松水库,我们是最大的投资方。我们企业和缅甸政府签了协议,2009年动工,预计2017年发电。但是2011年他们的总统以人民意愿为由决定停工了。公司投了70亿,基本上荒废了。现在这个项目还搁置,遥遥无期。因为是贷款,财务方面每年亏损3亿元。其实公司还面临一系列的合同索赔,这是直接的损失。
  
  至于原因的分析,有很多种。有人说是缅甸的多党制状况下所衍生的一种政府对民意的绑架,甚至把密松作为政治的一个角力场,只要反对密松,你就不会得到选票。或者认为密松水电站的选址位于不稳定的种族冲突的多发地,它是一个民族冲突的牺牲品。
  
  这个案例是否意味着海外公司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实行一种不太熟悉的群众路线,或者说是一种公共外交的方式的缺失,仅关注了上层的路线?中国企业在哪里投资,民众的抗议如影相随,企业的设备就那么受到限制。据从缅甸回来的人说,工人在那里待着唯一能干的事情,就是需要定期去溜设备,防止设备动不了,因为那里潮湿。在这样的境况下,当我们国家提供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存在缺失的时候,企业不得不去做一些事情。
  
  为什么密松水电站会到达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这是具有非常独特的人文原因的,不是说建水坝对谁不好,但是破坏了人家一种信仰方面的问题。在事件背后有很多NGO的力量介入,不是说完全负面,但是有一些信息,就像真实与谎言的例子一样,当洗完澡的谎言把真实的外衣穿上去之后,当你真实的出来,赤裸裸的也没人相信了。这些非政府组织在里面起到了一个议题塑造和宣传的作用。一个简单的例子,他们说中国造大坝90%的电输回中国。但其实中国政府答应10%的电免费给缅甸使用,大坝输出来的电缅甸根本是用不完的。这几个组织发布的报告是阻碍工程开展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另外还有媒体的报道,缅甸在军政府时期对媒体的管控很严,不会出很多多元化的声音,所以我们的上层路线是有效的。但是现在缅甸民主化以后,媒体自由化了,所以媒体的作用凸显了。
  
  最后,国际组织也很有助力。河流组织专门出版了《中国海外水坝行业指南》,具体举出了成功的案例,告诉当地人怎么去维权。
  
  不是说人家做得不对,其实我们确实有缺失,因为我们习惯于走上层路线,忽视普通民众的诉求,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才寻求解决之道,但是已经无解了。另外,企业在海外做项目或者是所谓的公共外交的时候,他们宣传的口径和途径很不好,经验很少,设置议题的能力也比较低。
  
  在中国海外利益政府保护机制之外,建立一个必要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是有必要的。比如说我们可以沟通协调,在形象攻关和海外维权上都发挥独特的作用。我们华人华侨社会网络,行业协会或者是商会,包括有海外资源的非政府组织,都是我们可以借助的力量。(来源于“公司外交的理论与实践”论坛)
  
  作者:吕晓莉(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