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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宝山——领事保护和服务:架起政府和民众心灵沟通的桥梁
时间:2013-08-22 来源:公共外交网
   

(作者:梁宝山,中国前驻卡尔加里副总领事,外交部领事司特邀专家,外交学院兼职教授)


各位网友:
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中国公共外交网曲真总编给我机会通过网络与大家进行交流。在正式交流之前,我想向大家做个自我介绍。
我是1964年北京外国语学院俄语系毕业后进入外交部,1965年初出国工作,先后在我国驻波兰、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使领馆常驻工作,工作期间又学习了波兰文和英文;每次常驻回国后都在外交部领事司工作,几十年的外交生涯都没有离开领事工作。2001年退休。退休后我怎么也割舍不下对这份职业的感情,茶余饭后仍一直在跟踪关注着我国领事工作发展的进程。我先后被聘为外交部领事司的特邀专家和外交学院的兼职教授,为外交部出国人员培训班和外交学院的学员讲授有关领事业务课程。我还撰写或参与撰写和编辑出版一些领事业务著作,为普及宣传领事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这些著作主要有:《新中国领事实践》(合著,1991年),《美国签证与移民指南》(参与审校,1992年),《实用领事知识》(2001年),撰写《中国外交词典》和《世界外交大辞典》中的领事知识词条(2005年),《北京对外交流与外事管理研究报告》(撰写第一章绪论,2007年),《紧急护桥——中国外交官领事保护纪实》(合著,主编之一,2010年),译著:[美国]李宗周著《领事法和领事实践》(合译,审校,2012年)。

新时期领事工作的目的和作用

张宏喜大使在《领事工作者的天职》的演讲中介绍了领事的由来和发展以及中国领事工作的发展历程,今天我要和大家交流的议题是:《领事保护和服务:架起政府和民众心灵沟通的桥梁》,围绕这一主题,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新时期中国政府领事工作的目的和作用、近年来对重大领事保护案件的处置和领保机制建设,以及中国公民和机构海外安全网络的构建和逐步完善,以期出国同胞和政府部门同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我国同胞在国外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说的是母亲对外出远行的子女的牵挂和担忧。随着社会的进步,当代有志的儿女们外出远行已经跨越国界遍布世界各地,父母们已经无力为远行的儿女们排忧解难,各国政府越来越多的担负起了做父母的责任,为在海外遇到困难的公民提供各种服务、协助和保护。
中国共产党早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规定为全党工作的根本宗旨,中国政府秉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主席强调指出:“中国有13亿人口,我们珍惜每一位同胞的生命。中国政府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境外中国公民的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几百万人移居海外,最近几年每年都有几千万人次走出国门,发生在世界各地的领事保护案件每天都有上百起。领事工作成为确保境外中国公民安全和利益的主导力量。领事工作以保护海外国家的和公民与法人的安全、权利和利益为己任,向公民提供各种服务、协助和保护,救死扶伤,解人于危难之中;开展并促进与各国地方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志在中国和世界构建和谐社会,使命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影响深远,是一项值得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
王毅外长最近强调指出,“领事保护与服务是外交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在以具体行动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领保与服务工作是外交部向同胞打开的一扇窗口,也是外交与民众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与福祉,必须高度重视、持续投入。”
领事保护和服务工作在党和政府与民众之间架起直接联系和沟通的桥梁,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体现。王毅外长明确指出:“公民的个体利益实际上是与国家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中国的海外利益不是一个空洞、抽象的概念,而是由每一位海外同胞的利益汇聚而成的。做好了海外中国公民、海外中国企业、海外中国机构的领保与服务工作,也就是维护了国家的整体海外利益,也就为国家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作出了一份贡献。”
领事保护和服务是为了适应公民的迫切需求,处处涉及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是个容易动感情、触灵魂、暖人心的工作。领事工作者必须以热爱人民的感情去对待每一件工作,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有责任向当事人宣示政策,说明办事程序和要求,为当事人解疑释惑;当事人有义务遵纪守法,照章办事,不能要求领事工作者在其职权范围外去满足自己的要求。为了办好一件事,双方通过沟通,达成共识,把事办好,皆大欢喜。领事工作者如果稍有不慎,沟通不畅,处置失当,就可能使当事人感情产生纠葛,甚至受到心灵伤害,短时期内不好弥合。因此,领事工作者必须善言慎行,兢兢业业,处理好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每一件事情(详见图表1),就像杨洁篪国务委员所要求的那样,“要让我们的公民高高兴兴走出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通过领事工作建立起政府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桥梁,不只局限一般事务性的沟通或者为应对突发事件的沟通,而更重要的是在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座心灵沟通的桥梁。患难现真情,人民群众通过一件件激动人心、感人肺腑、震撼心灵的领事保护事件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民爱民政策,认识到只有国家强大和政府坚强有力才能真正做到随时随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会到党和政府与人民之间鱼水不可分割的深情。近年来中国政府从动乱地区大规模撤离中国公民和解救被绑架人质的行动就充分展示这种鱼水深情。

近年来对重大领事保护案件的处置

自从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公民出境的人数逐年增多,2005年出境公民超过3000万人次,当年发生的领事保护案件达2万多起。此后每年出境人数以五六百万人次递增,到2012年年底已经达到8318万人次。我国公民对政府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的需要越来越多、对服务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2006年5月29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成立领事保护处,专门应对海外公民安全突发事件,2007年8月23日成立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加强对海外公民安全和利益的保护。2007年以来,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地方、企业,指导驻外使领馆,妥善处理涉及我国公民和机构的各类领事保护案件16万余起,涉及我国公民几百万人。2010年以前重大的领事保护事件,大多数都收集在《紧急护桥——中国外交官领事保护纪实》一书中。有的事件,有关作者会通过这个讲坛向网友们作介绍,有兴趣的网友可到这本书中去了解有关事件的情况。
现在,我和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2010年以来我国政府处理的一些重大领事保护案件。

(一)2010年,天灾人祸不断:

1月:救援海地大地震灾区的中国同胞
1月12日,海地发生里氏7.3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了解灾区中国公民的情况,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投入救援工作。中国政府迅速向海地派出国际救援队并提供紧急物资援助,外交部派出工作组同时赶往地震灾区向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中国公民提供有力救助。灾区余震不断,根据灾情发展的需要,1月24日,外交部、中国地震局、福建省、广东省和北京市政府联合组成23人工作组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赶赴海地,经过连续62小时的不间断工作,将在海地灾区的48名同胞安全撤离回国,并妥善安置了其余不愿撤离的中国公民。
4月:协助滞留欧洲各国机场的同胞回国
3月20日午夜冰岛火山开始喷发,持续3个星期,4月14日,再度强烈喷发,威力是前一次的10至20倍。 火山灰肆虐整个欧洲,俄罗斯西北地区、哈萨克斯坦等地也遭到一定损失,20日影响中国东北地区和朝鲜等东亚地区。从4月15日以来,欧洲已经有6.3万个航班被取消,致使6000多名中国公民滞留在各国机场。外交部和驻欧洲国家使领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派员赶赴各机场协助受困中国公民解决食宿、医药、出入境等方面的困难,受助公民达4000余人次。
6月:从吉尔吉斯动乱地区撤离中国同胞
吉尔吉斯斯坦东南部的纳伦州和西南部的奥什州与中国接壤,中国商人云集,中国的很多商品都是通过吉尔吉斯斯坦再转运到独联体的其他国家。2009年中国是吉尔吉斯斯坦第三大贸易伙伴。2010年6月10日以来,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奥什地区局势恶化并发生大规模骚乱,导致200余人死亡,1000余人受伤。中国政府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一批价值500万元人民币的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在该地区的中国公民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要求尽快回国。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就此作出重要指示。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召开部际协调会,牵头派出两个工作组赶赴奥什地区和乌鲁木齐市开展救援和安置工作,并报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包机撤侨行动。截至17日凌晨1时30分,中国政府在五天五夜内共派出9架撤侨包机从吉尔吉斯骚乱地区安全接回要求回国的1299名中国公民,包括210名维族同胞,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6月:营救19名在亚丁湾海域被劫持的中国船员
6月28日,新加坡籍 “金福号”(Golden Blessing)货轮在亚丁湾海域遭索马里海盗劫持,船上有19名中国船员。外交部立即同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积极协助船公司开展营救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0年11月6日01时03分金福号轮安全获救,由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海军舰艇护送驶往安全海域。船上19名中国船员安全无虞。
8月:处理香港游客在马尼拉被劫持事件
    8月23日上午9时左右,一辆载有21名香港游客的旅游巴士在菲律宾马尼拉遭到劫持。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向菲方提出交涉,要求菲方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开展营救行动。中国驻菲大使馆一直与菲方就此保持沟通。经艰苦谈判,6名香港游客于中午前获释。当晚7时40分左右,菲警方实施突击解救行动, 8名香港同胞不幸遇难。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不幸事件。8月23日夜,杨洁篪外长打电话给菲外长罗慕洛,表示中国政府对发生此次事件深感震惊,对多名香港同胞罹难深感悲痛,对劫持歹徒对我无辜游客实施暴行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中方要求菲方彻查此事件,尽快通报事件有关详细情况,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中国政府将即派工作组赴菲协助使馆处理有关事宜。中方要求菲方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在菲中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日晚,外交部长杨洁篪同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通电话,通报与菲外长罗慕洛通话情况,表示中央政府对罹难香港同胞表示沉痛哀悼,对罹难同胞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歹徒暴行表示强烈谴责,并告外交部将即派工作组赴菲,会同中国驻菲使馆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工作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曾荫权对发生香港游客被劫持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深表悲痛,对中央政府表示感谢,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将派工作组赴菲,与外交部工作组和驻菲使馆密切合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外交部、外交部驻香港公署和香港特区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外交部和特区政府分别派出工作组赶赴马尼拉,通过多渠道与菲律宾方面进行交涉和沟通,全力开展营救工作,为死者家属及伤者提供紧急协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9月:日本巡逻船冲撞中国渔船并逮捕中国船长事件
9月7日,一艘中国
拖网渔船钓鱼岛附近海域受到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船冲撞,后又受到日方另外两艘巡逻船跟踪、冲撞、截停、登船检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随后奉命约见日本驻华大使,要求日方停止非法拦截行动。当晚,日本海上保安厅以嫌疑妨碍公务为借口逮捕这艘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同时又以涉嫌违反所谓《渔业法》为借口对该船展开调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9日抗议日方荒唐、非法和无效的扣押行为。经中国方面反复交涉和抗议,13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释放了7日非法抓扣的14名中国船员。9月25日凌晨,被日方非法抓扣的渔船船长詹其雄返回福州。
11月:营救遭遇海盗袭击的中国货轮“泰安口”号
11月20日16时,中国籍“泰安口”号货船在阿曼附近的阿拉伯海遇海盗袭击,船上21名船员全部是中国公民。海盗登船后,船员按照防海盗袭击的部署,全部及时躲避到了安全舱内。事发地点不在我海军护航编队管辖海域内。
中国领导人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事件。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共商营救工作。
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反海盗袭击应急预案,迅速指令正在亚丁湾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海军舰艇全速驶往事发海域,并协调反海盗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全力开展营救工作。
中国海军迅速调动3艘军舰高速驶往事发海区。21日8时44分,中国海军护航舰艇抵达事发海域,派出特战队员登船逐舱搜索排查,确认船舶安全后,从安全舱解救出21名船员,“泰安口”号货船安全获救。

(二)2011年,突发事件接二连三发生:

1月:春节前接回滞留在埃及的同胞回家过年
 1月28日以来,埃及连续发生反政府示威游行,埃及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开罗机场部分国际航班停飞,埃航也取消了所有赴华航班,造成大批中国游客滞留在埃及的旅游城市。1月29日离中国春节除夕还有4天,在开罗机场内,焦急等待回国过春节的中国旅客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儿童和学生,滞留埃及中国游客国内的亲人也牵肠挂肚,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外交部协调有关部门,立即做好接回同胞回家过年的部署。外交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开通24小时求助热线。30日,外交部牵头紧急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决定,立即增派航班争取在春节前接回所有滞留公民。同日,派出由外交部牵头,由国家旅游局、公安部、民航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赶赴开罗会同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开展工作。3天之中,在45小时内派出8架飞机,安全接回近2000名受困的中国公民,其中有港澳台同胞360人,使他们安全回家过年。
2月:大规模从利比亚撤离中国公民
2月初,利比亚国内发生严重骚乱并迅速蔓延,政府陆续失去对一些地区的控制,暴乱不断发生,全国面临内战边缘。我国外交部密切跟踪形势发展,积极筹划和部署各种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在利比亚的国家利益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月21日,国务院成立“国家应急指挥部”决定采取“国家一级响应”从利比亚撤离中国公民,要求千方百计保障我国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从2月22日至3月5日,我国政府协调派出 182架次民航包机、24架次军机,5艘货轮、1艘护卫舰,租用70架次外航包机、22艘次外籍游轮和1000余班次客车,通过空、海、陆三路联合行动,实施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有组织的从海外动乱地区撤离中国公民的行动。
2月23日起,中国政府派出由多部门组成的3个特别工作组,分别赶赴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和班加西、米苏拉塔以及塞卜哈协助组织撤离工作。工作组冒着生命危险,克服种种艰难困苦,到3月2日,将愿意回国的在利比亚的中国公民35860人全部撤出利比亚。到3月5日,将上述公民全部安全送回国内。同时,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协助撤出来自希腊、意大利、孟加拉国、尼泊尔等12个国家约2100名人员。
这次撤离行动的成功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前方和后方、各部门、各地方和有关企业通力合作的结果,是军民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关心和支持的结果,也是中国政府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和合作共赢政策赢得各国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的结果。 
长篇报告文学《国家》一书报道了这一气势恢宏、荡气回肠的历史事件,是建国60多年来第一部反映国家重大外交行动和外交队伍精神风貌的报告文学作品。它真实地记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果断决策、利比亚大撤离行动国家应急指挥部、外交部撤离应急指挥中心、特别行动小组和我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如何协调、调动和组织国内和国外的各种力量、克服重重困难组织安排撤离陷入利比亚战乱中的中国同胞的全过程,它热情讴歌了党和政府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我国日益增强的综合实力,彰显了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正确性,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祖国好”的主旋律,激发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的热情和民族自豪感,进一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有力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希望网友们关注这部好作品。
2月 22 日,救援在新西兰地震灾区的中国留学生
2月 22 日,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市(又译“基督城”)发生里氏6.3级地震,殃及旅居当地的中国公民,23名中国留学生失踪或遇难。
地震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中国留学生的安全,外交部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紧急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地震灾区;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开通三部热线电话,成立救灾指挥中心,尽一切可能向灾区同胞提供援助。中国政府派出中国救援队和法医专家小组,积极协助新西兰救灾当局搜救失踪的中国公民,向失踪人员家属及时提供信息和帮助;协助辨认死难同胞的遗体,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包括赔偿等问题。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全体馆员还向遇难者家属踊跃捐款,帮助他们早日走出灾难阴霾,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3月:救援在日本大地震灾区的中国同胞
3月11 日,日本东北地区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和核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国对此深表关切和同情,国家主席胡锦涛致电日本天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外交部长杨洁篪分别致电日本首相和外相,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日本政府和人民致以深切慰问,中国政府向日方提供物资援助,派出国际救援队参加救援行动,中国有关省市和民间团体也纷纷向日本方面表示慰问并提供援助。
地震后,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在日本中国同胞的安危,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即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救援措施。通过驻日本大使馆千方百计了解灾区中国公民情况并给予救助;当灾区民众纷纷逃离危险地区时,中国大使馆派出多个工作组却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重灾区,深入距核电站不足20公里地区救援受困的中国同胞,帮助受困同胞7600人有序安全撤离到东京、新泻等安全地区,协助9500名同胞回国。
10月:处理湄公河中国商船遇袭惨案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国云南省“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武装袭击。经初步调查,“华平号”上有6名中国船员,5人遇难,1人失踪;“玉兴8号”上有7名中国船员,6人遇难,1人失踪。
事发突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这一突发事件。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指示驻泰国使馆、驻清迈总领事馆尽速查明情况,全力搜寻失踪中国公民下落,做好善后等后续工作。驻清迈总领事已在第一时间率馆员奔赴事发现场开展工作。驻泰国使馆、驻清迈总领馆与泰国有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展开进一步调查。
外交部召见三国使节进行紧急交涉
10月13日,外交部副部长宋涛召见泰国、老挝、缅甸驻华使节,就这一事件进行紧急交涉,提出三点要求:
(1)要求三国积极协助加大调查力度,尽快查明事件真相,依法缉拿并严惩肇事凶犯;
(2)为滞留在泰国清盛港的中国船舶船员回国提供协助和保护,确保船员船舶安全,并对中方公安巡逻艇前往接护提供便利和协助;
(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在湄公河相关水域航行的中国船舶船员的保护,杜绝类似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中方将与有关各方共同研究加强湄公河航道安全的办法,希各方积极支持配合,共同维护这一重要国际航道的安全。
派遣联合工作组赶赴一线开展工作
10月15日,由外交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成两个联合工作组分别赶赴云南和泰国开展工作。当日下午,工作组组长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邱学军率工作组在云南景洪市看望并慰问在湄公河遇袭身亡的中国船员家属;同日下午,由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领事保护中心主任郭少春率领的赴泰国工作组也抵达泰国清莱府开展工作。
到10月23日,因受该事件影响而滞留在泰国的所有中方船只和船员先后全部平安返回中国。
工作组积极组织搜寻遇袭身亡船员的遗体并处理善后事宜。遇难船员的遗体先后在泰国清莱火化。火化前举行了庄重肃穆的告别仪式,遇难船员家属和中国政府赴泰工作组、云南省工作组、中国驻泰国使领馆代表及泰国警方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均出席了告别仪式。
中老缅泰建立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并恢复通航
   10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泰国总理英拉通电话。温家宝要求泰方加紧侦办和审理此案,依法严惩凶手。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纪要》,发表了《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12月1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仪式在西双版纳关累港举行,湄公河国际航运开始恢复通航。中老缅泰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开展情报交流、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打击跨国犯罪。
     成了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
11月3日:由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等国内相关执法部门组织成立“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案件侦办工作始终高度关注。公安部、外交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督办,加快案件查办进程。
专案组分成6个工作组,在老、缅、泰三个国家进行工作。专案组经过10个多月艰苦奋战,与老挝、缅甸、泰国方面密切合作,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查明:两艘中国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缅甸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是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的。此后,四国执法部门组织了多次围捕行动,抓获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将犯罪嫌疑人引渡中国进行审判
  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具有外国国籍,但犯罪行为的受害人是中国公民,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船上,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国法院对该案具有司法管辖权;按照有关国际条约和协定的规定,中国政府将糯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引渡中国,进行审判。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等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隻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死刑;对扎波和扎拖波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8年。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各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缅甸、老挝、泰国等国驻华领事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300余人全程旁听了庭审。
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法定程序,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裁定,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中国对死刑犯执行死刑
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4名死刑犯的死刑覆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  
在执行死刑前,法院按照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两国驻昆明领事馆并通过领事馆通知各罪犯的近亲属,并于2013年2月28日安排领事官员和近亲属探视了罪犯,保障他们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2013年3月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罪犯验明正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在死刑执行后,将四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移交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   
人民法院对糯康犯罪集团依法审判,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国家利益、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忠实履行国际义务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各位网友:因时间关系,下一讲接着介绍2012年及其以后的领事保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