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中国省市驻外代表机构”是指:中国派驻到其他国家的,属于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驻外机构、中央级人民团体和新闻机构以外的各级政府常设机构。港、澳的特别行政区地位,也使其驻外代表机构有许多不同于其他省市驻外代表机构之处。中国省市驻德代表机构也存在多种形式,这里也包括一批受到省、市政府委托代理部分工作的企业,如中国四川省政府作为中信通国际咨询公司(China Central Consultants GmbH)的合作伙伴,其中四川省驻欧洲代表处事务实际上由该公司代理。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些,如吉林省、陕西省、山西省等省份的驻德(欧)代表处。另外,一些省市商会、贸促会也在德国派有代表处。
根据德国驻华大使馆提供的资料,德方将德国在中国设立的此类机构统称为“德国各联邦州驻华对外贸易促进机构”(Einrichtungen der Bundesl.nder zur Au.enwirtschaftsf.rderung),这些机构都与德国商会全球网络系统(AHK)关系密切。
德国驻外商会(AHK Deutsche Auslandshandelskammern)系统是德国工商总会DIHK系统内处理德国以外经济事务的总商会。德国内部则成立各级IHK工商会,从而形成AHK与IHK两个大的系统,共同组成DIHK。拥有广阔的联系网络和广泛专业的服务。商会在德国具有特殊地位,即分法法人地位,这一地位使得商会能在履行法律授权、政府委托的任务的过程中具有如同政府一样的权威,由此它能更好地履行这些任务。德国商会的法律地位是由相关的商会法加以保障的。在这一背景下,德国各联邦州、县市的对外经济发展具备了内部商会与驻外商会铺设的先天性关系网络。以位于上海的德国驻外商会大中华区(AHK Great China)为例,不少德国联邦州派驻中国的经贸代表机构就设置在该机构内,州以下各级地方政府也能充分利用国外AHK和国内IHK两个网络参与德方整体对外关系特别是对外经贸关系的发展。德方还不断通过明确州的专属立法权范围,适时调整和优化地方层级的联邦单位参与整体对外关系发展的网络和平台。这一源自汉萨同盟理念的商会系统工具,使得德方在进行全国上下的对外关系展开与整合中游刃有余,地方也能够很好地通过相应渠道参与到整体对外关系发展中去而不是各自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