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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无烟日 愿世界无烟
时间:2011-06-01 来源:京报网
   

    5月31日是第24个世界“无烟日”,中国作为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员自然也加入到禁烟的行列之中。今年的5月1日卫生部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修订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付诸实施。然而主观愿望与禁烟的实际执行情况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在一些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禁烟令就如同一纸空文。我们经常见到在餐馆内放肆的吞云吐雾者,他们对“禁止吸烟”的提示牌视而不见,对于服务员的提醒也是充耳不闻,全然不顾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规,是否影响到其他人。而经营一方往往只是简单提醒,并不真正阻止,毕竟其中牵扯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在年轻人比较集中的网吧,由于要熬夜,所以网吧里经常是烟雾缭绕,这不但有损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同时也埋下了巨大的火灾隐患。再看我们的影视作品,一些角色也在吞云吐雾,污染着银屏。

    《2011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现有3亿吸烟者,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最大的烟草消费国,我国公众健康在公共场所得不到有效保障。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100多万人因烟草之害死亡,大大超过安全事故、重大疾病及其他非正常死亡人数总和,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和公共安全的“第一大隐形杀手”。

    如此严重的问题就没有引起重视吗?这么说似乎有失公允。君不见我国加入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5月1日实施,同时也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但总让人有“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究其原因,窃以为是没有将禁烟条款上升为法律,因此也就谈不上违法成本,没有成本的事做了也无妨。大家都知道“醉驾入刑”后酒后驾车的人数大幅减少,究其原因我以为是违法成本大幅提高了,无论普通人、名人还是官员,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违法了都要被判罚。若将禁烟条款上升为法律,不单处罚违法个人,更应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处罚阻止违法不力者,从而加大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及相关人员的违法成本,必然会使其有所顾忌,从而使违法之人大幅减少。在欧洲,禁烟、限烟的力度是很大的。身处欧洲的公共场所几乎见不到明目张胆的吸烟者,更见不到烟头,即使偶尔有吸烟者,也是在没人的地方吸几口后立刻掐灭。这是因为那里对禁烟有法律规定,据说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被别人举报,特别是被孕妇所举报,那么警察就会找上门来,被举报者有可能面临三到五年的牢狱之灾,违法成本是相当高的。在我国也有专业人士提出以提税的方法抑制烟草消费,本人认为在当前物价普涨的情况下这也是治标不治本。

    如果我国也有一部禁烟法,将烟草消费者和生产者同时纳入法律监管的范畴,变人治为法治,相信很快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有所改变,生存质量也会有所提高,死于主动和被动吸烟的人数就会大幅降低,使大家有一个洁净健康的生存环境。若如此,真乃民之大幸(京报网记者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