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地区复杂的安全环境,中国在世纪之交提出了“新安全观”,强调以此来满足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要求和通过合作来实现区域安全。新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和东盟在区域安全对话与合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制度性成就与实践成效。但是,由于东盟和中国对地区安全事务的看法不尽一致,双方的安全合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同时,“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实践也面临挑战。对此,中国应从多层面寻找克服挑战的良方。
中国“新安全观”的由来和发展
冷战后,中国和东盟就地区安全问题展开讨论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这些国家在讨论中无不聚焦国家的经济发展、自身的安全与区域的和平,并希望以此构筑区域安全框架。与此同时,在讨论过程中,中国既有了充分接触东南亚及其他国家战略问题专家的机会,又有了向东盟国家阐述中国安全思想的契机。
1996年,中国时任外长钱其琛在东盟地区论坛上首次提到了“新安全观”的概念。以此为标志,中国提出了在地区培育“新安全观”的设想,大体指出了这种安全应是包含经济安全等在内的综合安全,并以增强互信关系和合作关系为实现途径。此后,中国“新安全观”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到2002年,为“新安全观”的进一步发展和丰富阶段;第二阶段,2003年至今,为“新安全观”的实践和持续完善阶段。
1997年3月,中国在首次承办的东盟地区论坛信任举措会议上提出,在地区复杂的地区安全环境中,地区国家在维护地区安全的同时应尊重各国的主权,确保以和平手段解决地区争端和采取综合安全观,强调要通过磋商、对话与合作途径促进地区安全(刘国新,2006)。同年4月,中国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俄罗斯时,在俄罗斯国家杜马的演讲中首次对“新安全观” 作了系统解释。他在演讲中特别强调:“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认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对话协商促进建立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随后,钱其琛在7月召开的东盟外长后续会议及第52次联合国大会上明确向其他国家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1999年3月,江泽民在出席日内瓦裁军会议时首次全面阐述了中国“新安全观”的内容,在强调要以新安全观来满足时代的要求和寻求维护和平的同时,将中国的“新安全观”概括为“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四个词(江泽民,2006)。 据此,2002年7月31日中国向东盟地区论坛提交了《中国新安全观立场文件》,对“新安全观”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中国的相关实践活动作了系统阐述,并对“新安全观”的主要内容——“互信、互利、平等、合作”进行了完善和充实。中国的“新安全观”在理论上由此逐步丰富和成形。
针对地区复杂的安全环境,中国在世纪之交提出了“新安全观”,强调以此来满足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要求和通过合作来实现区域安全。新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和东盟在区域安全对话与合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制度性成就与实践成效。但是,由于东盟和中国对地区安全事务的看法不尽一致,双方的安全合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同时,“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实践也面临挑战。对此,中国应从多层面寻找克服挑战的良方。
中国“新安全观”的由来和发展
冷战后,中国和东盟就地区安全问题展开讨论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这些国家在讨论中无不聚焦国家的经济发展、自身的安全与区域的和平,并希望以此构筑区域安全框架。与此同时,在讨论过程中,中国既有了充分接触东南亚及其他国家战略问题专家的机会,又有了向东盟国家阐述中国安全思想的契机。
1996年,中国时任外长钱其琛在东盟地区论坛上首次提到了“新安全观”的概念。以此为标志,中国提出了在地区培育“新安全观”的设想,大体指出了这种安全应是包含经济安全等在内的综合安全,并以增强互信关系和合作关系为实现途径。此后,中国“新安全观”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到2002年,为“新安全观”的进一步发展和丰富阶段;第二阶段,2003年至今,为“新安全观”的实践和持续完善阶段。
1997年3月,中国在首次承办的东盟地区论坛信任举措会议上提出,在地区复杂的地区安全环境中,地区国家在维护地区安全的同时应尊重各国的主权,确保以和平手段解决地区争端和采取综合安全观,强调要通过磋商、对话与合作途径促进地区安全(刘国新,2006)。同年4月,中国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俄罗斯时,在俄罗斯国家杜马的演讲中首次对“新安全观” 作了系统解释。他在演讲中特别强调:“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认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对话协商促进建立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随后,钱其琛在7月召开的东盟外长后续会议及第52次联合国大会上明确向其他国家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1999年3月,江泽民在出席日内瓦裁军会议时首次全面阐述了中国“新安全观”的内容,在强调要以新安全观来满足时代的要求和寻求维护和平的同时,将中国的“新安全观”概括为“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四个词(江泽民,2006)。 据此,2002年7月31日中国向东盟地区论坛提交了《中国新安全观立场文件》,对“新安全观”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中国的相关实践活动作了系统阐述,并对“新安全观”的主要内容——“互信、互利、平等、合作”进行了完善和充实。中国的“新安全观”在理论上由此逐步丰富和成形。
虽然面临着前述一系列挑战,但不可否认的是,一直以来中国“新安全观”所主张的安全对话与合作始终是中国—东盟对话与合作关系的主流。另一方面,南海不时紧张的局势与中国—东盟间存在的“安全困境” 却表明,中国“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实践还需要中国花大心思、下大手笔。
第一,以“新安全观”的与时俱进与有效落实来减缓东盟国家对中国的疑虑。中国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新安全观”实现了与时俱进。2014 年5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亚信峰会上明确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亚洲安全观。以此为基础,中国应持续加强与东盟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唯有持续沟通与合作才可能实现缓解东盟对华疑虑情绪的目标。
第二,以磋商“南海地区行为准则”为契机,重塑地区多边安全规范。2013年,东盟与中国已经就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平等磋商“南海行为准则”达成一致。以此为起点,中国和东盟应分两步走,来重塑地区多边安全规范与机制。第一步,以全面有效落实《行为宣言》为契机,着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海上互信关系的建设;第二步,以磋商建立“行为准则”为契机,构建中国—东盟海上共同安全规范。
第三,中国应更多地发挥地区大国的作用,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提供公共产品与增强军事防务透明度。如今,中国已经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是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全球防务支出位于前列的国家。东南亚国家对华疑虑的焦点主要聚焦在中国日益增强的实力与国防力量。对此,中国应该主动寻找出路,在加强地区安全合作和承担地区安全责任的同时,为区域提供更多的安全公共产品,将中国的国防力量发展为地区的共有财富,进而提升东盟国家对华信任度。
第四,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为契机,深化发展区域一体化,促进“命运共同体”的建立。“新安全观”面向东南亚的外交努力需要建立在一个强有力的战略基础之上。然而,一直以来中国—东盟经贸关系面临着种种问题,中国和东盟在战略上还存在着竞争关系,双方的契合度不高。鉴于此,在寻求与东盟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过程中,中国应积极利用自贸区的升级打造,推进区域一体化的加深发展和培养中国—东盟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期为“新安全观”的持续落实与共同维护地区安全创造积极而有利的地区环境。
葛红亮:察哈尔学会研究员,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